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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店經紀
發表於 2019-7-29 13:51:31
隨著城市發展越加多元豐富,文化娛樂生活不再局限于白晝,人們的夜生活也更加多彩,不過夜生活往往會造成噪音問題,影響居民正常休息,還容易令人聯想到治安差、罪案、毒品等問題。如何在發展夜間經濟與保障民眾權益之間取得平衡?
為了解決這一難題,斯洛伐克首都布拉迪斯拉法,最近宣布推行“夜晚市長”,成為歐洲第4個擁有夜晚市長的城市。歐洲REEC雜志采訪了4家市政廳和夜市長,希望“白天能夠懂得夜的黑”。
▲斯洛伐克首都布拉迪斯拉法夜景
一、荷蘭阿姆斯特丹首創“夜市長”
1.“夜市長”概念的出現
其實“夜晚市長”由來已久,2012年荷蘭阿姆斯特丹開創了“夜市長”的先例,米瑞克‧米蘭先生成為世界上首位夜市長。
雖然米蘭先生的職餃是市長,但是夜市長和真正的市長之間,存在明顯的差別,前者很少行使立法或監管權力,隸屬于一個名為阿姆斯特丹夜市長基金會(Night Mayor Foundation Amsterdam)的非牟利機構。該組織一半的資金來自市政府,一半來自商界,如酒吧和餐廳,米蘭夜市長就是由酒吧、夜店經營者和公眾投票選出的。
▲荷蘭阿姆斯特丹夜市長米蘭先生
2.夜市長工作內容
夜市長的主要工作是對天黑後的城市進行規劃,他們需要擔當市政府、夜間經濟場所、居民、文化創意產業人士間的溝通橋梁,平衡各方利益,在守住城市創造力的同時,也要確保居民的日常生活不受干擾。
總而言之,夜市長的任務將是協調各方利益,使其城市在夜間更加活躍、安全。
3.第一位夜市長的具體做法
米蘭擔任夜市長期間,對阿姆斯特丹的夜間秩序進行了大調整︰
最明顯的就是解除宵禁。沒有夜市長前,當地法例規定,夜店平時只能營業到凌晨四點,周末到凌晨五點。因為宵禁,基本上所有的夜店和酒吧都在同一時間結束營業,這就不可避 免地會產生大批人群,突然凌晨四五點涌上街頭的問題,從而對周邊社區造成噪音壓力,影響居民的正常生活。
米蘭上任後,非但沒有縮短夜店的營業時間,反而向市中心外的酒吧、夜店等夜間經營場所發出24小時營業牌照,授予其開業、歇業時間的自主決定權。這一舉動背後的原理是︰將夜間娛樂活動,轉移到阿姆斯特丹人群稀少的郊區,將部分人流分散到市中心外,緩解市中心人口聚集區的壓力;營業時間的延長,使顧客能夠有序、分批地離開夜店,既不打擾居民的正常生活,也能讓顧客盡興而歸;同時打造了一個兼具美術館、創意工作室、通宵達旦的酒吧和夜店的特色夜生活街區。
▲荷蘭阿姆斯特丹的夜景,著名的紅燈區。
米蘭的另一項舉措,是在市中心最大的倫勃朗廣場(Rembrandtplein),派駐20名“廣場領班”(square hosts)巡邏,廣場領班就像管家一樣,他們友善地提醒人們不要大呼小叫、不要隨地小便,維持秩序;他們還會向游客介紹附近好玩的夜店及音樂表演,指示游客如何乘車離去等,讓游客賓至如歸。
▲荷蘭阿姆斯特丹倫勃朗廣場
除此之外,阿姆斯特丹還推出了用來舉報噪音的手機APP,有關投訴會直接交到社區警察處理。
4.夜市長給阿姆斯特丹帶來的好處
做為第一個推出夜市長的城市,阿姆斯特丹嘗到了甜頭,夜晚城市管理效果顯現。
首先,將夜間娛樂轉移到阿姆斯特丹人群稀少的郊區,有效地解決了噪音問題,居民休息與顧客娛樂,能夠兼容不發生沖突,減少社會矛盾;廣場領班的設置能夠有效維持秩序,減少犯罪概率,維護社會治安。
其次,向夜間經營場所發出24小時營業牌照,有助于挽救處于衰退邊緣的夜生活產業,能夠帶來巨大的經濟收益。阿姆斯特丹只有85萬人居住,2018年,游客量達到近2000多萬人次,是當地居民的近30倍,這與它在保護和最大化提供夜間服務方面,世界領先密不可分。
▲荷蘭阿姆斯特丹夜景。
再次,發展夜間經濟還有助于吸引人才,推動文化產業的發展。參與夜生活的主力是年輕人,夜生活給年輕人提供了一個可以展示才華的平台,他們在晚間活動可以擔當起各種角色︰策劃人、攝影師、歌手、舞者、公關……當一個城市能夠吸引到這些最具活力和創意的年輕人,文化創意產業也會蓬勃發展。
最後但是也很重要的,是提供工作崗位。夜生活娛樂產業的發展,推動了24小時運作的城市機制的建立,夜生活娛樂產業、城市健康和社會保障產業等需要更多的勞動力,有效解決社會就業問題。
二、“夜市長”管理模式的流行
“阿姆斯特丹模式”的成功,引來諸多大城市的仿效。倫敦、巴黎、柏林、甦黎世、紐約等,紛紛設立夜市長。2016年,阿姆斯特丹更舉辦首個夜市長峰會,與不同城市的代表交流經驗。來自世界各地的人們聚集于此,共同探討如何更好地管理城市夜生活,以及夜間管理模式的“本土化”。
倫敦的“本土化”,是在2017年設立“夜皇”(night czar)一職。“夜皇”雖然職責與“夜市長”類似,但實質上由倫敦市長指派任命,在市政廳有自己獨立的辦公室,大多數時間都在和副市長們探討相關政策。
第一任夜皇Amy Lam 女士(也許叫夜皇後更好),曾經營同志酒吧,又當過音樂 DJ,她上任後隨即拜訪喜愛夜生活和晚上工作的人,以了解他們的想法和難處,並尋求解決方法。
▲英國倫敦的夜市長Amy Lam 女士
紐約是北美地區首個成立“夜生活辦公室”的城市。2017年8 月 24 日,紐約市議會批準了市議員 Rafael Espinal 的提案,設立了“夜生活辦公室”(Office of Nightlife) 和一個由 12 名成員組成的“夜生活顧問委員會”(Nightlife Advisory Board)。這12位成員由藝術家、城市規劃專家、夜生活工作者等組成,其中4位由市長任命,8位由城市委員會選舉而出。
據法案要求,夜生活長官將負責城市夜生活產業、社區居民以及政府之間的協調工作。夜生活執行官的設立,將有助于實現夜生活產業與政府部門二者之間的和諧並存,從而促進紐約市夜生活產業的健康發展和持續繁榮。
▲12 名成員組成的美國紐約“夜生活顧問委員會”,成立啦!
盡管各大城市對“夜市長”具體職責的規定雖各不相同,但其目的都是相似的,傾听城市夜晚的聲音,了解不同人群的訴求,協調各方利益,促進經濟發展,使其城市在夜間更加活躍且安全。
三、推行“夜市長”的阻力
雖然阿姆斯特丹設立“夜市長”的效果顯著,由此想要追隨荷蘭腳步的城市越來越多。但是這一夜間管理模式在“嫁接”的過程中,面臨諸多問題,嫁接失敗的案例也是存在的。
首先,城市變化發展很快,夜間產業能夠創造巨大的收入,對巨額收益的監管存在極大的風險,同時由此產生的擾民問題也很嚴重,要在居民社區和夜間產業之間取得平衡,可能很棘手。
其次,時間問題影響事情的解決。入夜以後,一旦發生任何問題,政府官員或警察的第一反應就是發布禁令。而同樣的問題發生在白天,人們往往更傾向于將利益相關者召集在一起協商解決。夜間難以聚集事件的相關人,處理事情的效率也隨著降低。
再次,立場不同,溝通困難。一個只能談論夜生活的人,哪怕他名義上是“市長”,在市政廳里很難听到他們的聲音,處于不同階層的人,價值觀念不盡相同,當他們因為一件事相遇時,不同的觀點極有可能誘發矛盾發生。
最後,在某些城市,設立“夜市長”的現實意義不大。在美國設立“夜生活辦公室”後,便有反對的聲音︰酒吧、夜店近年來在曼哈頓華埠及下東城不斷增加,引發社區對噪音、治安等生活質量受影響的擔憂,夜市長對解決居民擔憂的生活質量問題不去關心,反而幫助已經極度繁榮的夜生活產業繼續開闢新場所,是為了追求稅收而犧牲民眾日常生活的短視做法。
▲斯洛伐克首都布拉迪斯拉法夜景
四、中國會有“夜市長”嗎?
如何讓人們更好地享受都市夜生活,是這些“夜市長”的工作重心,倫敦、巴黎和甦黎世都已實施了這樣的夜間管理模式,這對于中國而言是值得借鑒的。
在結合國情進行夜間管理模式的實踐前,消除人們對于夜生活的誤解,是至關重要的,人們總是習慣用異樣的眼光看待夜生活,但是夜生活不僅僅只是派對狂歡,它關注的是人們結束一天工作之後的生活,涵蓋一個城市的方方面面。
未來的中國會有夜市長嗎?請大家拭目以待吧!
什麼,你說北京已經有夜市長了?
喂,老鐵,我說的是夜市長,是市長!不是“夜市兒的長!
▲中國北京夜市。
實習記者︰Linda
格式︰黃牛
編輯︰魯曉芙
歐洲《REEC》雜志供稿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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