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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店經紀
發表於 2019-7-16 02:53:45
38歲的時候我選擇帶女兒離婚,我以為我能重新生活,在外邊租了一間房子,每個月2000的房租,生活費雜七雜八的也要將近2000,還有孩子的培訓課程之類的,這些都一直在花我離婚之前的積蓄。
我太累了,我媽也在不斷的給我找下家,在我空閑的時間,給我安排一些相親對象,都是離過婚的。
很多時候我都在想,我是不是離過一次婚就要再找一個離婚的男人,然後繼續這種痛苦的日子。
也許是極度排斥相親,兩年後我和多年的朋友組成了家庭 ,他有一個兒子,已經成家了,早年喪妻。
我們就這樣生活了,我搬去他們家,我女兒有了自己的房間,我也努力嘗試和他兒子相處,不管是花多少錢,對于這個已經成家的兒子,我始終不是生母,排斥感極強。
我提出想搬出去住,被他兒子一票否決,理由是家里有房子,搬出去就是浪費錢,因為他每個月是給他爸生活費的,他說這是他孝順他爸的,和我無關。
而且,他兒子人前一套,人後一套,很不誠實。
在他爸面前叫我媽,還給我的女兒買了手機平板之類的,他爸不在,我親眼看到我女兒好奇想玩一玩平板,他當即摔爛,我女兒都已經初一了,自尊心極強的年紀,當場我們就吵起來了。
我女兒倒是給我說過,她覺得那個哥哥並不是真的對她好,我一開始並不相信,要不是看見那個平板被他親手摔爛,而且光明正大的指著我說,別以為你在這個家能多享受,你沒那個資格。
這樣的話我確實沒錄下來,但已經對我造成了傷害,對我女兒更是造成了人格上的侮辱。
她爸曾經使勁手段要她的撫養權,她本該有富足的生活,可是,她選擇了跟我,跟我過這種寄人籬下的感覺。
我曾經忍了前夫兩年的婚外戀,我鼓足勇氣跳出那個火坑,現在又因為生活的拮據跳進了這個後媽的怪圈。
我對不起我女兒,我想離婚,可我身邊所有的人,都在勸我,後媽不是這麼好當的,要我放寬心,多包容其他人。
我包容了他,誰來包容我的孩子?!
喬老師的話︰
半路夫妻的結合,不只是兩個家庭的問題了,參與的關系至少4層。
你的問題在于,你的經濟關系混亂,幾家人住一起。
善良不是用在嘴上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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