應徵
查看: 982|回復: 0

凶宅未告知! 賣方遭控詐欺起訴

匿名
online_member 匿名  發表於 2011-8-23 15:32:04
賣凶宅不告知,小心吃上官司,高雄市一位蔡姓買主,去年花了近4百萬買了一戶大樓住宅,卻沒想到完成交易後,才知道自己竟然買到凶宅,想要取消交易,遭到對方拒絕,自己又不敢進去住,拖了快一年,決定提告,檢察官認定對方刻意隱瞞,且用一般行情價格賣出房屋,最後用詐欺罪起訴屋主。& D' I- f, r" S% B

5 I* P( F; E% J" E# B7 o* n; l
  P" W4 c8 n+ z$ c2 H/ v大馬路旁市中心,蔡姓買主去年在這棟大樓買了一戶住宅,卻是超過半年遲遲沒有入住,原來他完成交易後,才發現竟然買到凶宅。鄰居:「燒炭自殺的對啦,我知道房子賣掉後,雙方吵很兇,他們賣時沒說這間是凶宅。」
& ~- P2 O5 z2 [4 j5 A1 I. U; H4 r! s6 U6 T: C9 _, K. U
原本的賣方是一對李姓夫妻,去年一月以低於市價的230萬元購入凶宅,10個月後,又加了近170萬轉手,賣給蔡姓買主,由於事後才知道兇宅,賣方又不取消交易,最後只好告上法院,檢察官最後將賣家夫妻兩人都以詐欺罪起訴。( _5 F% t  y6 f( ~. Y4 r

& ^: c7 x/ [2 c2 E, X房仲業者:「屋主明知道有凶宅事實,沒有告知仲介公司或買方時,買方可以相對針對屋主,提民、刑事上的訴訟。」
. i8 P# z1 R3 l' B5 J% a( C1 V/ D7 E3 n" C/ [  F) Q
其實要避免買到凶宅,是有「撇步」的,如果自己買賣,記得多詢問鄰居或是管委會,委託仲介的話,也要詳讀房屋現狀說明書,並注意有無屋主簽章,才不用事後衍生爭議,還得浪費精力解決。
回復

使用道具 舉報

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| 立即註冊

本版積分規則

經紀LINE

台北酒店經紀

GMT+8, 2024-3-29 14:55 , Processed in 0.009320 second(s), 11 queries , Gzip On, Redis On.

👉《真善美娛樂經紀公司》 👉保障安全,✅兼差消費,✅日領高薪!【⛔️"未滿18請自行離開請勿詢問"】

© 💎 2024 💯聊天會館、禮便服店、茶桌、護膚、酒吧求職娛樂平台💯

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