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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店經紀
發表於 2019-7-29 20:29:53
除了季節的變換導致夜的長短發生變化,黑夜本身並無變遷可言,晝夜交替是自然規律,亙古不變。夜的變遷發生在與人類的關系中,從長久以來作為惡的化身,到近代以後成為現代生活方式所必需的一個時段,人類對黑夜的態度伴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而發生轉變。
歷史上,人類對黑夜的感情十分復雜,黑夜常常與恐懼聯系起來,令人產生長夜漫漫的感覺。
從希臘神話中我們可以讀出黑夜惡的本性。據赫西俄德說,紐克斯是夜神,她生了厄運之神、橫死之神和死神。盡管沒有和誰結婚,黑暗的夜神還生了誹謗之神、悲哀之神、折磨凡人的涅墨西斯,繼之,生了欺騙女神、友愛女神、可恨的年齡女神和不饒人的不和女神。惡意的不和女神生了痛苦的勞役之神、遺忘之神、饑荒之神、憂傷之神、爭斗之神、戰斗之神、謀殺之神、屠戮之神、爭吵之神、謊言之神、爭端之神、違法之神和毀滅之神,所有這些神靈本性一樣。由此可見,黑夜在希臘神話中幾乎是萬惡之源。
到中世紀,黑夜的負面形象並沒有發生變化,尤其是在基督教支配下的歐洲社會,由于魔鬼和巫術,黑夜惡的性質更加突出。在當時的作品中,經常會看到如下論述:魔鬼在夜色的掩護下出沒,黑夜屬于魔鬼,而魔鬼是上帝的敵人。巫術是教會另一個痛惡的對象,中世紀巫術盛行,而巫術也屬于黑夜,如同金斯伯格《夜間的戰斗》所揭示的那樣,“本南丹蒂”與巫師的戰斗就發生在夜里。人們把黑夜當作魔鬼、陰謀的同義語,即便在現代英語中,夜仍有黑暗、罪惡、悲傷等含義。
其實,夜晚與白天一樣,是一種自然現象,無所謂善或惡。人們賦予黑夜以惡的性質,乃是因為人的惡劣面往往在看不見的黑暗中展開,夜色為雞鳴狗盜、殺人越貨之事提供了天然的遮蔽,因此背上了惡的名聲。黑夜具有惡的本性,是人們情感投射所致。
二
伴隨著近代城市化的興起,城市中出現夜生活,這在一定程度上改變了人們對黑夜的負面看法。這種生活方式以酒館、咖啡館、音樂廳、劇院、俱樂部為載體和平台,為人們提供娛樂休閑以及社會交往的機會;這些場所大都具有經營性質,一些活動(如音樂、戲劇等)由專業人士提供,參加活動的人往往是需要付費的。在這里,黑夜不再漫長而需要打發,反而成為一天中最有生活情調的時段,為了享受這種生活方式,人們等待夜幕的降臨。
在倫敦和巴黎這樣的大都市,上層社會、中產階級、知識分子和年輕大學生們從17、18世紀開始最先享受夜生活。隨著夜生活內容的豐富,公眾參與也更加廣泛。
俱樂部的興起,成為英國夜生活的一個重要特征。考文特是倫敦夜生活的中心,那里集中了酒館、咖啡館、賭場、桑拿浴室等場所,多數娛樂場所通宵營業。進入19世紀,倫敦的夜生活更加豐富,劇院、俱樂部、賭場、酒館依然是夜生活的主要場所,而且數量越來越多。到19世紀末,倫敦已經形成了三大夜生活中心,即斯特蘭德、萊斯特廣場和皮卡迪利廣場。
夜晚的巴黎也是一個夢幻之地。巴黎的夜生活主要集中在“皇家宮殿”(Palais Royal),這里集中了全巴黎最一流的餐廳,吸引了來自世界各地的人們。到第二帝國時期(1852??1870年),巴黎人的夜生活展現出更廣泛的參與性和公共性,拱廊成為吸引市民在夜晚逛街、購物的好去處。拱廊的通道頂層為玻璃,光亮從上面投射下來,流光溢彩,通道兩側還排列著華麗的商店,為巴黎人提供了富有法國特色的夜生活場所。在第二帝國鼎盛時期,巴黎主要大街上的店鋪在晚上十點以前不會打烊。
在有夜生活的地方,黑夜不再令人厭惡和恐懼,燈光照明的絢麗璀璨也更加凸顯。此時,黑夜開始成為一種可以利用的資源。
三
然而,夜晚的價值只是到工業化以後才得到充分利用。在工廠制度下,勞動者24小時生產作業,整個夜晚都被納入到生產過程之中。
在前工業化時期的農業生產中,農忙時節,農民需要借助月光干一些農活。平時,農家婦女也會在油燈的照明下在家里從事一些手工勞動。原工業化階段,生產往往在分散的家庭作坊里進行,晚上干活是常有的事。不過,在城市里,情況有所不同。晚鐘敲過,城市實行宵禁,市民要放下手中的活計,準備休息。同時,在行會對生產的組織和管理體制下,行規也禁止工匠在夜間挑燈生產。在15、16世紀,無論是法規還是行規,明確規定的勞動時間是從天亮到天黑,依然遵循著日出而作、日落而息的生產和生活節奏。所以,在工業化之前,夜間生產勞動的情況雖然也有,但遠不是常態。
近代以後,夜間生產逐漸成為一種趨勢。起先只是一些行業的生產活動向夜間延伸,後來有更多的行業借用夜晚時間進行生產。馬克思曾講道,“自18世紀最後三十多年大工業出現以來,就開始了一個像雪崩一樣猛烈的、突破一切界限的沖擊”。這其中就包括摧毀晝和夜的界限,“舊法規中按農民的習慣規定的關于晝夜的簡單概念,也變得如此模糊不清”。
工廠的勞動日突破白天與黑夜的自然界限,勞動時間向夜晚延伸,從經濟學來看,是把黑夜當作一種資源得到了開發和利用。但是,不斷延長勞動日引起了勞動者的抵制和反抗,迫使議會以立法的形式縮短並限定勞動日,這就是勞工史上以罷工方式爭取到12小時工作日,以及最終獲得8小時工作日的過程。
勞動日的縮短致使夜間生產制度化。當法定勞動時長為12小時的時候,工廠主采用換班工作的方式,他們把勞動者分成幾個作業班,輪換進行生產勞動,確保機器及其他生產設備在夜間得以利用。到19世紀末20世紀初,工作時長進一步縮短至八小時,勞動者實現了“八小時勞動,八小時娛樂,八小時睡覺”的夢想,不過八小時的工作既可以在白天,也可以在夜間。工廠主用“三班制”的勞動方式,保證投入的資本在24小時內不停地得以利用。
夜間勞動改變了人的生理節奏,但八小時工作制仍不失合理性。現在,在那些需要利用夜晚時間進行生產的行業,以及交通、通信、醫療、娛樂等服務業中,“三班制”已成為普遍推行的勞動制度,夜以繼日的勞動早已常態化。
四
在人類對黑夜態度發生轉變的過程中,照明技術的進步無疑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。有人把黑夜比作荒原,那麼照明技術便是拓荒的工具。沒有照明技術的發展,就無法對黑夜進行掌控和利用。很難想象,為了照亮一個紡織車間,去點燃千百支蠟燭,這不僅容易引發火災,而且生產成本高昂,夜間生產無利可圖。只有汽燈及後來電燈的發明和應用,才使得集中了千百勞動者的工廠在夜間生產成為可能。同樣,照明及燈光調節對于娛樂場所,乃至一般意義上的夜生活極為重要。在巴黎,拱廊通過燈光及玻璃的透光和折射打造出絢麗奪目的效果;在倫敦,一些商家投入大量資金用在照明上,數以千計的汽燈火焰把門店裝飾得富麗堂皇,炫目的燈光可以使半英里開外的人們看清百貨公司內部的廊柱。
不過,最重要的照明技術終究也只是工具,對夜晚時間進行開發利用的動力主要源自資本的力量。在中世紀,城市行會禁止夜間生產,與其說是由于照明條件差,不如說是生產體制的原因;在前資本主義時代,行會面對的是地方性市場,為了避免競爭,需要禁止夜工;資本主義興起以後,世界市場逐漸形成,行會的生產體制已無法滿足遠方市場的需求,向夜晚要時間便成了擴大生產最便捷的途徑。而到工業革命時期,大量投入的資本必須一刻不停地使用起來,才有可能以最快的速度得到回報,夜以繼日的生產便成為不可避免的事情。馬克思就曾說過,資本主義的生產為無限度地延長工作日以及夜間勞動奠定了基礎。
同樣,夜生活也是因為資本的介入而充滿活力。工業革命時期,城市化迅猛發展,人口在城市大量聚集,資本很快發現了其中的商機。結果,世世代代傳承下來的各種業余玩耍,變成了專門的生意,娛樂漸漸發展成為一個行業。(俞金堯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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