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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店經紀
發表於 2019-7-17 15:24:14
很多明星都創業做生意。出來混,遲早都是賣,明星賣的是名,收的是利。
比如大S的老公汪小菲,去年在台北開設精品旅館,已進入試營運階段,卻被曝沒有旅館營業執照,遭政府開罰約11萬人民幣。已經一年了,營業證還沒拿到。
跨海生意
汪先生這??駱駝比你我大多了,所以問題不在這11萬,而在于大額資本放1年的時間,七七八八的費用天天要留出,老板娘大s急,汪小菲更急。
雖然急,但也不能在丈母娘家露怯啊。所以宣稱︰不想走後門,而是想透過正規渠道核準,想堂堂正正在台灣干一件事。
呵呵,這下有一些人也急了啊。
江才名我做過酒店,經歷過同樣的事,深知其中的壓力和不爽。對此,我從營銷的角度出發,提下一家之見,馬後炮一下︰
如果汪小菲能借用自己的名氣和人脈,走眾籌路線,就能減少了資金的壓力,加快營業進程,減少了風險。
對于投資人來說,投很少的錢,就可以成為門店的股東,不用參與經營,還可以獲得分紅。既是客戶,也是股東,還是銷售人員,會很忠誠還會很賣力的幫忙宣傳。
對于汪的酒店來說,錢有了,銷售員有了,客戶也已經有了。所以他們開店盈利的成功率大大提高。這樣酒店還沒開張,就提前收回了資金,而且顧客已經在排隊了。
哼,讓老板娘姐妹不爽
而且利用眾籌,極大地拓展了酒店在台灣的人脈,直接獲得了上千上萬的的客戶。這些人不僅是消費者。未開店即盈利,汪先生的營業執照晚點批下來一樣沒問題,更何況有這麼多大小股東消費者,對台北的相關部門也是一種壓力啊。
江才名覺得創業不易,在外地創業更不易,在某些被“另眼相待”的地方搞更更不易。
且行且堅持,和你共勉。
本文結束。寫作不易,費時費力,請在下方評論吐槽,就是對我最大的鼓勵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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