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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店經紀
發表於 2019-1-17 16:25:27
一個剛上高一的普通姑娘,被說成“炫富女”“出賣身體”“受包養”,她突然好像成了“全校公敵”,並通過互聯網的發酵成為眾矢之的。
高中畢業後,欺凌從網上到網下一直沒有停止,幾乎持續了十年。她究竟該怎麼辦?
沉默的受害者
被污蔑“小學整容,男友成群”
高中女生數次企圖自殺
王女士生于1993年,家境普通,2008年考入溫嶺某著名中學的高中,剛開始她的成績在班級前幾名,比較自信,愛表現,上課回答問題很積極。另外,王女士相貌也不錯,在學校比較顯眼。
圖片來源︰揚子晚報
2009年2月份,一個在外人看來可能根本就不算什麼的小意外,讓王女士突然成為了焦點人物。
兩個同學打碎了王女士一個杯子,同桌開玩笑說這個杯子值300萬。結果這句話被人發到學校的百度貼吧上,說她自稱杯子要300萬。
她雖然一再解釋沒講過這樣的話,但被幾個人一口咬定“就是你說的”。
話越辯越黑,她的所有言論都被人翻出並曲解,幾次傳播後變成了“高一某班出了一個神奇的女子,自稱所用茶杯300萬,父母年收入幾億,小學就整容,男朋友成群……”至今在網上搜這所中學,有“神女”的帖子依然排在前列。
王女士︰我那個時候也是自尊心蠻強的,也挺虛榮的,我就告訴他們,其實我家不窮。之後就開始編一些謊話,說我的家境還挺好的。其實是為了維護面子,但他們還是步步緊逼。
現在,搜索當年還沒有被刪除干淨的帖子,以及那之後延續多年的來自好事者的所謂“考據帖”,我們還能依稀看出當年的那一波聲勢,給王女士造成了多大的心理壓力和現實影響。
其中一個帖子里有一張照片,顯然是當年中學生常用的百萬像素手機拍攝的。一大群學生擠在王女士班級的門口,像參觀動物園一樣來“參觀”王女士這個“炫富女”。
很快,這群中學生的攻擊的焦點就從單純的“炫富”、“撒謊”升級到了不可理喻的地步。
此後,王女士幾乎淪為了“公敵”。曾經被一位學姐打過數十個耳光,被謠傳成賣淫女,數次受到羞辱。
期間,也有一些善良的同學支持她,但這部分同學很快就會被欺凌王女士的大多數人所孤立,甚至一些正義的同學也會被打入到被欺凌對象的隊伍中。
在這種輿論壓力、心理壓力和現實壓力下,王女士出現了抑郁傾向,多次企圖自殺,一度休學,最後勉強畢業。
在她自己寫的一篇帖子里,說到醫生給她開了一袋子藥片,而這種藥是用于治療精神分裂癥的。
圖片來源︰揚子晚報
學校的百度貼吧管理團隊都是本校學生,他們沒有刪除人身攻擊的帖子,反而主動進行詆毀。後來被王女士起訴的蔣某,就是當時的一個管理員。
從上大學到結婚、生子、工作
欺凌還在繼續
然而,噩夢並未就此終結。在上大學後,有人到王女士所在大學論壇宣揚她的“過去”,指名道姓地攻擊。
後來,她玩微博會受到攻擊,有孩子後上母嬰網站被攻擊,玩知乎照樣被攻擊。
無論在哪里,總有認識她的人不厭其煩地到處復制粘貼她過去的經歷。
網上如此,網下的實際生活中也是這樣。王女士開過兩家店,都在生意最好時因為受到校友或其他認識她的人攻擊,導致抑郁癥復發而結束經營。
少數校友當時幫助過王女士,其中一位校友告訴記者,欺凌持續的時間很長,他2010年上高中時就已經听說。最近一兩年,又有人出來翻舊賬,導致攻擊議論再一次集中爆發。
攻擊者竟在網上炫耀“成就”
受害人忍無可忍反擊
去年3月,忍無可忍的王女士聯系到了微博上的知名法律博主,決定拿起法律武器。
王女士認為,這背後最賣力的推手,就是當年在學校貼吧上瘋狂詆毀自己的同學蔣某。
由于蔣某最近是在知乎APP上發的帖,王女士在去年6月先起訴知乎,要求提供發帖者的注冊信息和帖子瀏覽量、轉發量數據。
圖片來源︰揚子晚報
王女士說,她和蔣某並不是同一屆,以前根本不認識,只知道他在貼吧上罵自己。
那位在學校里幫助過王女士的校友告訴記者︰“這次被王女士起訴的被告(蔣某)是學校貼吧的一個管理員,非常有話語權,非常有影響力。他的追隨者就跟他一起發表言論,有很強的粉絲效應。”
王女士到法院起訴蔣某,並向法院提交了14頁在知乎上發表的人身攻擊帖子截圖,還有一張光盤,以及知乎網站母公司北京智者天下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情況說明,還有發帖人注冊的手機號碼。
法院委托公安機關調查該注冊手機號,證實持有人為被告人蔣某,通過戶籍資料證明被告人的身份情況。
法院在判決書中指出,上述證據來源合法,證據之間能夠相互印證,形成完整的證據鏈,足以認定王女士指控的事實系被告人蔣某所為,且構成誹謗罪。
沒能固定更多證據,維權留下遺憾
4月12日,溫嶺市人民法院先對此案的刑事部分宣判,判處被告蔣某三個月拘役。
判處蔣某三個月的拘役是否合理?記者也向法律人士詢問這個問題。他說,對于這個判決結果,涉及到兩個問題,一個是客觀事實,一個是法律事實。
可能這個案件客觀上給當事人造成了比較大的影響,但由于王女士起訴的時候,只計算了知乎一個網站的瀏覽量,沒有計算百度貼吧上的瀏覽量,所以導致證據是有缺失的。
最終法院根據她提交的證據所形成的法律事實,作出三個月拘役的判決,從法律上說是非常公正的。
對于這一點,王女士也有些遺憾。她說,剛開始時對法律不太懂,只起訴了知乎,沒有起訴百度。如果把百度貼吧上的證據固定下來,可能判決結果就不僅僅是三個月了。
蔣某對判決表示不服,已經提出上訴。但法律人士認為,此案證據鏈清晰明確,蔣某想證明自己無罪不太容易。
有律師認為,這個判例的更大意義在于,提醒社會、學校和家長,網絡暴力也是校園欺凌,網絡同樣不是校園欺凌的法外之地。
律師︰
往常的校園欺凌很多是暴力性。在網上散布謠言詆毀他人名譽的,往常有也僅僅是適用民事侵權,進行賠償、賠禮道歉這樣的民事責任。
這兩年我們看到,涉及校園欺凌的案件,基本上都會判處實體刑,不是緩刑,而是必須直接去服刑或者服拘役。
在這種情況下,對震懾和威懾校園欺凌者,都有一定作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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