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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店經紀
發表於 2011-8-30 05:44:01
已婚的吳姓女子與鍾姓男子發生婚外情,遭鍾男恐嚇握有兩人性愛光碟,並將性愛照片po在吳女的臉書上,勒索新台幣50萬元。
板橋地檢署今天依恐嚇取財未遂罪嫌起訴鍾男。
檢方調查指出,有前科的39歲鍾男在民國98年間與吳女在網路聊天室上結識,兩人發生婚外情,並多次在鍾男位於新北市板橋區的住處發生性行為。
吳女在去年7、8月間因故向鍾男提分手,沒固定工作的鍾男,得知吳女在1間公司擔任高階主管,認為吳女財力不錯,在同年10月間傳簡訊給吳女,恫稱握有兩人的性愛光碟,要脅她以50萬元贖回。
檢方今天公布的起訴書指出,鍾男見吳女未回應,多天後在吳女的臉書(facebook)上張貼吳女戴眼罩與他發生性行為的照片,並打電話給吳女丈夫的秘書,要求轉達握有吳女的偷情光碟,問吳女丈夫「有沒有興趣」。
吳女得知不倫戀曝光後心急如焚,擔心鍾男散布光碟,與鍾男討價還價後,協議用16萬5000元贖回,並報警處理。警方在鍾男依約取款時,當場將他逮捕,並在鍾男住處查扣性愛光碟等證物。
檢方偵查期間,鍾男辯稱沒向吳女勒贖,「只是向她借錢」,檢察官依鍾男致電給吳女丈夫秘書的電話內容,認定鍾男供詞不足採信,依恐嚇取財未遂罪嫌,將鍾男起訴,並考量鍾男5年內故意再犯案,為累犯,建請法院加重其刑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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