豬肉/驗出禁用瘦肉精沙丁胺醇

農委會近日至養豬場抽驗豬隻的毛髮血液時,發現有兩戶驗出禁用的瘦肉精「沙丁胺醇」,肉品市場也驗出一件;台大獸醫系名譽教授賴秀穗說,沙丁胺醇毒性比萊克多巴胺高兩千倍,而且在動物體內不易被代謝,殘留的時間長且量高,吃到含這兩種瘦肉精肉品,對健康危害不小。
義美總經理高志明昨晚證實,義美耗資上億的檢驗室最近接到多起肉品檢驗瘦肉精的委託案,其中一件國產豬肉檢出國際上全都禁用的沙丁胺醇。

高志明說,長期以來,包括政府的檢驗室在內,一直都有驗出國內豬農使用禁藥沙丁胺醇,冰凍三尺,非一日之寒。

農委會昨晚緊急發布「養豬場違法查驗強化措施」,破天荒要求所有養豬場,明天(十四日)起出豬時,必須自行切結證明上市豬隻沒有使用瘦肉精,否則除了會被加強查驗外,事後驗出瘦肉精,將面對重罰及刑責雙重處分。

新聞局長楊永明說,驗出禁藥的養豬戶,不可上市拍賣豬隻,須檢驗兩個月確定合格後,才可出豬。

農委會副主委王政騰說,農委會這次採取霹靂手段,對豬農是一大震撼,短期可能影響出豬量,但為了維護國人健康、健全養豬產業,必須大力改革,相信對產業是「短空長多」,對絕大多數守規矩的豬農也有激勵作用。王政騰不諱言,農委會最近被瘦肉精美牛議題打得很慘,「是該反守為攻、展現農委會的魄力了!」

中華民國養豬協會理事長楊冠章支持豬農切結措施,希望清理掉這些「老鼠屎」,讓台灣豬肉更受消費者信任。

農委會防疫檢驗局副局長黃國青表示,一九九八年起農委會每年抽驗養豬場及肉品市場,上萬件檢體中有一百多件檢出沙丁胺醇等禁藥,約占百分之二,「一直有豬農在用這些東西」。

黃國青說,以往均依法裁罰豬農三到十五萬元,去年查獲出售走私禁藥的源頭業者,判了五年徒刑,國內豬農使用禁藥的「累犯」達一兩百戶,明天起也是加強稽查的對象,一旦查獲一年內用過兩次以上禁藥,該養豬戶將被重罰廿五萬元以上、一百廿五萬以下罰款。衛生署也會追查來源廠商,除銷毀產品並罰六萬至六百萬,公布廠商名單,情節重大可命令歇業、停業或廢止公司登記。

黃國青表示,對曾抽查不合格的養豬場,會在毛豬拍賣前三至七日提前抽驗,至於不願切結自清的豬農,農委會也將會同地方政府加強抽驗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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