〈婚姻向前看〉性福不是絕對條件 達成共識才是重點

文/心理諮商專家 張璇

Q:我的前段婚姻因為工作不順,從一個不低的職位被裁員,造成我在性功能上有些障礙,四處求醫問藥還是沒有好轉,前妻因此出軌和提出離婚,她的絕情對我打擊很大。

這幾年交往的對象,多少仍會在意我能不能給她們性福,也有幾個一開始表現出不是很在意,不久之後還是離我而去。

離婚後,我把重心都放在工作上,現在事業已漸漸穩定,希望能找到一個不是那麼在意性愛、願意和我廝守終身和分享悲喜的伴侶。我不認為夫妻之間一定要用性來維繫,但似乎又不太能直接把這個當作徵婚條件,我真的覺得無性夫妻沒什麼不好,少了性還是可以感情很好的,不是嗎?

A:個人對無性夫妻沒有什麼意見,多元化社會的婚姻,只要雙方做過充分溝通,也達成共識,就可以有不同的模式,許多國家也都已出現「無性婚姻介紹所」。

有性心理障礙或性需求極低的人不少,如果真能找到和你想法一致的女性當然很好,但還是想提醒你,性慾其實是很正常的生理心理需求,不論強弱都還是存在,通常強烈拒斥或壓抑它都有些特殊原因,也可能與本身的性態度和性價值觀有關,不少人在諮商之後,性心理上便有了一些新的變化,也更知道如何與伴侶共同面對問題,透過治療改善性興奮障礙。

建議你不妨再檢視自己在想法和選擇上是否可以再多些彈性?操作(表現)焦慮者常會拒絕或迴避做愛,但床笫生活並非只局限於性器官的接觸或任何形式的交合,愛撫和身體的其他接觸也是性生活的一部分,如果對方仍希望婚姻中有閨房之樂,不一定要選擇無性婚姻。

增進情趣的方法很多,枕邊細語、深情凝視、相擁而眠、洗鴛鴦浴或香氛按摩也都能充分感受到被愛和親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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