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肥︰男子夜總會開槍泄恨 曾和夜總會老板起爭執

凡本報記者署名文字、圖片,版權均屬新安晚報所有。任何媒體、網站或個人,未經授權不得轉載、鏈接、轉貼或以其他方式復制發表;已授權的媒體、網站,在使用時必須注明 “來源︰新安晚報或安徽網”,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。

新安晚報 安徽網(www.ahwang.cn)訊 2015 年12 月28日凌晨,合肥市蒙城北路與鳳台路交口一夜總會傳出一聲槍響。開槍的是一名中年男子,他沒有將槍口對準他人,而是朝天花板開了一槍後逃離夜總會。目前,該男子因涉嫌非法持有槍支被移送廬陽區檢察院提請批準逮捕。

汪某某今年32 歲,肥東人,做過生意,開過石料加工廠。2006 年,因強迫交易罪,被長豐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 年,緩刑1 年。汪某某供述,2015 年12 月下旬的一天,他和夜總會老板許某某在電話中因瑣事發生爭執。

12 月28 日凌晨1 點多,汪某某酒後來到該夜總會,想找許某某“聊聊”。因害怕遭到毆打,汪某某隨身攜帶了仿64 式手槍一支,子彈兩發。

但是,他在夜總會轉了一圈,沒有找到許某某。離開時,從上衣口袋中掏出手槍,朝會所大廳天花板開了一槍,未傷及人員。“我認識許某某很多年了,那次打電話我酒喝多了,說話口氣不是很好,和許某某在電話中爭執了幾句,他就在電話中罵我,當時我非常生氣。後來我就想找他聊聊,問問他那天晚上為什麼在電話中罵我。”汪某某說。

汪某某交代,槍是七八年前在合肥花沖公園旁買的,花了10000 元。槍之前放在老家樓梯道內,後來拿到租房處存放。

事發後,他把槍藏到老家的稻草堆中,之後又到淮南躲了一段時間。2016 年1 月7日,汪某某被合肥市公安局廬陽分局刑事拘留,因涉嫌非法持有槍支,現已被移送廬陽區檢察院提請批逮。

方晨 新安晚報 安徽網記者 宛婧
分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