豪宅車位少29公分 建商判賠41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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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北市一位張先生,6年前買下大安區一戶豪宅預售屋和地下停車位,交屋後卻發現停車格寬度只有211公分,和當初的240公分相差29公分,加上緊鄰牆壁,停好車之後,車門無法完全開啟,得側身才能上下車,張先生氣得提告求償,法官也認為,停車位寬度確實不足,判決建商得賠償41萬。

想把車子停進停車位,第一次沒成功,開出來再試,方向盤左轉右轉好幾圈,深怕撞到牆壁,費了九牛二虎之力,總算停好車。TVBS記者趙國涵:「實際停好車要下來,卻發現相當的不容易,因為車門緊緊的靠著牆壁,得側身才能夠通過,究竟張先生買的停車位有多小,實際測量看看。」

張先生的停車格寬度是211公分,其他人的則有240公分,售價同樣是225萬,兩者卻足足差了29公分,其他停車位,車主輕輕鬆鬆就停進去,上下車也很容易,比起來,張先生的停車格緊鄰牆壁,車門根本沒辦法完全打開,以照成年男子的體型,想正面通過,根本不可能。

6年前,張先生買下大安區預售豪宅,連同地下室的停車位,總共花了他3千多萬,交屋後卻發現,自己的停車格跟別人的很不一樣。住戶:「(停車格)貼著牆壁,如果旁邊停了一台休旅車,他車子停下去車門根本打不開,誰願意停這樣的車位,所以他才要跟建商打這個官司。」

法院也認為停車位寬度確實不足,判建商得賠41萬,只是房子已經蓋好了,車位大小也改不了,張先生乾脆把休旅車換掉,改開1500C.C.的小轎車,省得麻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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