卡債受害人自救會顧問林永頌表示,現行《消費者債務清償條例》過度偏袒銀行,卡債族若無法接受銀行片面所開條件,債務協商就不能成立;如果聲請「更生」,法官常不顧其還款能力,聽信銀行以「無還款誠意」為理由,使得八成五案件在更生程序遭到駁回。
林永頌說,許多卡債族因「更生」不成,而轉向聲請「清算」,但仍遭法官根據銀行提供少數一、兩筆較大消費資料,而判定卡債族奢侈浪費,不給予免責。他強調,這些使得卡債族不再信任司法,而採取躲債因應,成為社會問題。
卡債族提出三大修法訴求,包括:只要償還本金一定成數,或者收入減到生活必要支出的四年餘額,以六年還清,就應該通過更生;清算案件應以免責為原則;改由客觀公正第三者協調債務,取代與銀行協商的不對等方式。
「反貧困聯盟」召集人簡錫堦強調,為了幫助卡債族,目前修法版本已由民進黨立委在立法院提案、交付審查中,但國民黨團遲未明確表態;他要求,朝野立委都應該支持通過修法,否則,將用選票來表達立場算帳。
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林益世表示,國民黨團已經把案子送入行政院研究,希望行政部門能儘快提出修法意見,與民間版本相互激盪下,可有效推動修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