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甘分手貼裸照 男涉猥褻遭訴

〔中央社〕陳姓男子不甘與吳姓女子分手,將女子裸照張貼在網路,並傳簡訊恐嚇「逼我等於毀掉妳自己」,還到女方住家攜走多雙鞋子。板橋地檢署偵結,今天依猥褻、恐嚇等罪起訴陳男。

檢方今天公布的起訴書指出,陳男與吳女交往時,曾拍攝兩人性愛過程,雙方今年3月間因故分手,陳男盼吳女回心轉意,多次要求見面遭拒,憤而在3月間將寫有「跟我說清楚,否則公司的人將看到你的影片」的卡片寄到吳女任職的公司,導致吳女心生畏懼。

陳男當天晚間傳簡訊給吳女,內容有「要逼我做出無法挽回的事嗎」等語,還打電話到吳女住家,向吳女母親恫嚇「我絕對不會放過她」,隨後再將吳女裸照張貼在部落格上,供人點閱。

起訴書指出,陳男見吳女未回應,當天深夜再度前往吳女住家要求談判,吳女不予理會,陳男便將吳女擺在門口的4雙靴子、3雙布鞋及6雙皮鞋「通通抱回家」,吳女忍無可忍,報警處理。

檢方偵辦時,陳男坦承有傳恐嚇簡訊,但堅決否認竊盜犯行,供稱因吳女避不見面,為引起吳女注意,才想到藉「還鞋子」名義找吳女出來,事後他也馬上歸還鞋子。

檢方偵結,認定陳男涉嫌以簡訊、卡片等方式恐嚇女方,涉犯恐嚇罪;另在網站張貼吳女裸照則涉及散布猥褻圖片,因而依恐嚇、散布猥褻物品等罪將陳男起訴。

陳男被控竊盜部分,檢方認定陳男為求得與吳女見面才拿走鞋子,事後隨即返還,無不法所有的意圖,予以不起訴處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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